資通訊安全政策

為使本公司業務順利運作,防止資訊或資通系統受未經授權之存取、使用、控制、洩漏、破壞、竄改、銷毀或其他侵害,並確保其機密性(Confidentiality)、完整性(Integrity)及可用性(Availability),特制訂本政策如下,以供全體同仁共同遵循:

  1. 應保護機敏資訊及資通系統之機密性與完整性,避免未經授權的存取與竄改。
  2. 因應資通安全威脅情勢變化,提高本機關同仁之資通安全意識,本機關同仁應確實參與資通安全教育訓練,本機關伺機進行資通安全宣導。
  3. 可攜式媒體依各該資訊系統管理規定使用。
  4. 勿開啟來路不明或無法明確辨識寄件人之電子郵件。
  5. 禁止多人共用單一資通系統帳號。
  6. 核心資通系統依內政部每年戶政資訊系統資訊安全稽核案辦理內部稽核,以確保核心資通系統相關作業皆能確實落實。